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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1-22 15:27
南京市浦口区设立补充医疗困难救助基金初探
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,接续推进乡村振兴,充分发挥慈善救助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,切实减轻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负担,区红十字会党支部结合工作职能,创新设立区级补充医疗困难救助基金。
一、基本情况
2022年8月,在区委区政府关心、指导下,浦口区区红十字会(慈善总会)联合民政局、财政局印发了《浦口区补充医疗困难救助基金实施方案》及《实施细则》,采取财政支持、慈善筹措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专项慈善基金,对于低保、低保边缘、支出型困难家庭、临时救助对象、困境儿童、重度残疾人、重点优抚对象、特困职工家庭等九类困难群体进一步开展医疗纾困。
按照《浦口区补充医疗困难救助基金实施细则》,九类经认定的困难群体,2022年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支出实际负担超过10000元的,给予实际医疗负担20%~40%不等的救助补助,封顶救助4万元。2023年4-5月实施了三轮严格测算、筛选比对、调查核实,处理医保信息数据400余万条,对6711名困难群众2022年全年医疗开支做了大规模数据归集和分析,对近300户群众发出因病致困预警,并组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调查核实,最终明确符合基金救助条件的对象200人,发放救助资金122.0677万元(财政资金、慈善资金各承担50%)。
二、主要做法
1.先行先试。以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建立专项医疗补充救助基金,是我区的创新。基金规模200万元,财政资金100万元,社会筹募资金100万元。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导,撬动社会资金,引导社会资金共同参与,不断扩大基金规模,构建持续稳定的项目资金保障。
2.规范管理。在浦口区红十字会(慈善总会)设立浦口区补充医疗救助基金,实行专账管理。成立基金审议小组,由区红十字会(慈善总会)、区民政局、区医保分局、区社保中心、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组成。
3.救急救难。启动紧急救助程序,对于存在重大风险隐患,特别是突发重特大疾病,需及时给予救助帮扶的家庭,从申请人正式提出申请之日起参照依申请救助对象程序办理。
三、初步成效
1.积极应对当前主要致困风险。根据近期调研摸排结果显示,抽样调查的392户低保、特困等困难群众中。在致困原因调查中,重大疾病或严重慢性疾病占48%,并且需要家庭投入大量精力、财力予以照护、治疗,导致因病致困风险十分突出。补充医疗困难救助基金的设立有助于直接减轻困难家庭经济负担,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。
2.有效缓解社会救助的“断崖效应”。不仅低保等已纳入保障的社会救助对象得到进一步医疗纾困;一些原先处于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之外,但自身抗风险能力弱,易返贫致贫的“边缘群体”,在发生较重医疗支出后,得到了有力缓解。
3.助力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共享。2023年3-5月,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,采集了大量医疗信息数据,采取大数据分析比对的方式,对9类困难群众中的因病致困线索进行了预警,并切实取得工作成果。有力探索了通过信息共享、数据比对、线索预警开展“主动救助”的工作模式,发现并解决了一系列问题、短板,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。
四、探索路径
1.医疗信息数据尚有一些壁垒难以打通。以居民医保信息为例,系统数据由南京市医保分局统一掌握,目前区内只能对单一案例进行具体查询,面上大规模数据只能经区医保分局申请后,由市级下发,存在结算周期过长(一般在次年3月底下发)、零星报销和医疗救助等数据结算口径不够统一等现象。医保数据不能直接使用,必须经大规模数据比对后,再经系统核对、街道入户后方可核准;进而,基金的运转周期目前只能以一年为限,例如2022年救助资金需等2023年5月底信息核对完成,方可发放。此外,职工医保数据目前无法共享,主要原因是职工参保单位与户籍所在区划差异巨大,市平台无法提供数据。
2.基层对因病致困风险的摸排能力尚有不足。基金于2022年8月发文设立后,先后通过发文通知、线上解读、线下培训等方式组织动员各街道、社区开展因病致困家庭的走访摸排工作。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,收到因病致困案例报送数量为0。但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近半年来在来信来访情况分析,仍无法排除现有救助名单外的因病致困风险。
3.补充医疗困难救助基金申请渠道亟待拓展。结合近年来社会救助工作实践,我区农村区域较为广大、农村人口众多,困难群体的文化程度相对有限,有时即使开展政策宣讲,也难以贯彻到“神经末梢”。为进一步保证用好用足补充医疗困难救助基金,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,有必要为群众提供“身边人代办、社区帮办”申请渠道。正在建设“浦惠民生”救助服务模块,拟将基金经办流程转入线上,并简化纸质材料传递过程。
(供稿:南京市浦口区慈善总会、浦口区乡村发展“三会”)